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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

教育委员会已授权学校督学制定以下程序,涉及在学校系统内由持证护士或, 在护士不在的情况下, 由学校的合格人员负责. 这些行政法规是在学校医疗顾问和学校护士主管的建议和批准下制定的.

康涅狄格州法规 要求授权处方者的书面命令和父母或监护人的授权护士给药, 或者在她不在的时候, 校长、老师或合格的人员. 药物必须在药房准备的容器中,并标有学生的名字, 药品名称, 强度, 剂量, 频率, 授权处方者姓名及原始处方日期. 学校只能储存三个月的药品

这些规定没有禁止家长或监护人在学校操场上给自己的孩子用药.

学生自我用药 经证实患有慢性疾病并被认为有能力自行服用处方紧急药物的人是否可自行服用此类药物, 提供:

在学校使用药物的文件包括:

  • 书面命令必须包括授权处方者自我给药的建议
  • 家长/监护人或合资格学生自行服药的书面授权书
  • 由学校护士对学生是否有能力在学校环境中自我管理的评估.
  • 在哮喘吸入器和筒式注射器的情况下 对于医学诊断的过敏, 学生在上学期间可以随时持有吸入器或药筒注射器,并且只有获得授权处方医师的书面授权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授权才能自行使用此类药物.

发生过敏反应学生的紧急急救 康涅狄格公共法案. 14-176允许学校护士或, 学校护士不在的时候, 合格的学校员工应在药筒注射器中保存肾上腺素,以便对出现过敏反应的学生进行紧急急救,并且没有事先获得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授权,也没有事先获得合格医疗专业人员的肾上腺素管理书面命令. 本分部肾上腺素之管理,应由学校护士长或校长遴选合格之学校职员负责, 在正常上课时间,至少有一名合格的学校雇员在学校的场地上. 这种肾上腺素的管理应由合格的学校雇员限定在学校护士缺席或无法使用的情况下.

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可以提交, 以书面形式, 致学校护士和学校医疗顾问, 如果有任何, 根据本分部的规定,不得给此类学生使用肾上腺素.

药物形式